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进展,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化冰三尺也非一日之功”。党的二十大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工程建设领域因其审批环节多、交易链条长、投入资金量大、涉及人员广、利益关联高等因素,极易滋生腐败,已成为廉政风险的“重灾区”。
一、加强建筑央企工程项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当前,国家把稳增长置于首位,第四次提出扩大内需战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将保持高位增长,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大量实施,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对于保护工程项目资金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推动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这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的现实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深刻阐释了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重大命题,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当前,各建筑央业均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出台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多,各项纪律要求不可谓不严,各种举措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还存在“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违规违纪时有发生、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根本在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还不够健全,工程项目一线监管力量薄弱,甚至存在监管“盲区”,“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必须长期坚持、全力推进全面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而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稳定,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这是提升企业项目管理能力的迫切要求。近年来,各建筑央企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追责问责制度,不断规范各业务系统管理流程。但从系统监督检查、专项审计、执纪审查情况来看,现场管理、商务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依然反复发生。比如:在现场管理方面,项目管理策划有名无实,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总控失效、管控缺失,造成“四超耗”“四违规”“四工”等问题屡禁不止;在商务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分包结算管理混乱,高价签约、高价补增、高额虚结、高额超结、高额补偿等“五高”乱象,导致成本居高不下;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依然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于形式,应上会未上会等问题。推进全面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党支部和项目书记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自始至终立好规矩、形成规范,做到依法合规。
(三)这是预防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的必然要求。工程建设涉及多个领域、多个系统,如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极易发生程序失范、制度失灵、权利失控等问题,甚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既威胁工程建设安全,也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分包管理风险,存在以分包或整体转包方式将工程承包第三人由企业承担风险,使用黑名单队伍,违法分包、围标串标、转包挂靠以及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问题。又比如,物资设备采购与管理风险,存在不按规定方式和程序采购或租赁、超限价采购与租赁、超市场价采购与租赁、向不合格供应商采购与租赁,虚假(量)采购,内部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投资经商办企业暗箱操作,不按合同结算等问题。再比如,财务管理风险,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对公支付要求,不严格执行资金拨付与审批规定,超范围使用现金,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白条”、虚假发票入账,不依据合同超比例支付、超额度拨付、超进度支付资金,分包结算应扣未扣,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等问题。这些问题背后既有作风问题,但更多的是作风和腐败问题交织。工程建设形形色色的诱惑几乎无处不在,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以上廉政风险将逐步演变为腐败现实。
二、建筑央企工程项目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建筑央企工程项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新要求,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与职工群众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项目层级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在项目部普通职工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缺乏了解。有些职工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职工没有关系,对项目部开展党建相关活动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在项目管理干部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缺乏认识。有些干部认为,搞好工程项目建设、追求利润最大化才是的根本,而全面从严治党与工程施工生产没有紧密的联系,没有什么好抓的; 还有些干部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看得见成绩,抓党建是务虚,没有必要花费过多精力,因而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是额外负担,或者当作一种形式,主要是为了应付一下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检查。在项目领导班子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认识不清。有的领导自认为没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没出现什么问题,感觉抓不抓廉政建设都是一个样,只要生产上去了,一好遮百丑;有的项目部领导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条条框框太多,尤其是对领导的监督和制约太多,导致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放不开手脚,会影响工作效率;有的项目经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的事,与行政领导没有关系,认为“手伸得过长,种别人的田”。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思想站位高度不够,有的基层项目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形式、轻实效,存在“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敷衍塞责,决心在嘴上,打算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惯于当“传声筒”“中转站”,搞“击鼓传花”;有的不思进取、作风慵懒,搁置长期突出问题,畏惧生产经营难题,不敢拉高标杆,不愿争先进位,工作徘徊在低水平。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部分基层项目党组织能够安排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在压实压细廉政责任方面还不足,没有将指标任务进行细分,没有明确的执行目标和界限,难以操作,导致无法细化执行和进行考核;有的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侧重于会议形式、程序,个人对照材料问题查摆,没有见人见事,只有表现形式,整改措施多谈理论、可操作性不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发挥作用不够。学习教育流于形式,部分基层项目党组织能够自觉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等基本动作,但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方式单一、手段呆板、效果不佳,导致干部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不强,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目的和效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工作缺位失责。管党治党工作存在短板,基层项目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虚以应付、玩忽职守,特别是对基层“关键少数”失管失察,导致基层问题频发、窝案多发,甚至是“一把手”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影响极为恶劣。项目党组织书记队伍不强,有的党组织书记工作标准不高,奉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解决基层一些顽瘴痼疾缺乏斗争本领和担当精神,表率作用不突出不够强;有的抓党建存在“虚抓空转”、软弱涣散,导致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等问题。项目党组织监督责任形同虚设,一些工程项目党建基础薄弱,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建与经营生产脱节,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对管理人员日常廉洁教育不到位,导致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和环境依然存在;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缺乏法治意识,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
三、新形势下建筑央企推进工程项目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近年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建筑央企需要坚持“多点、多线、多面”发力的思路,找准方法、对策,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切实让项目党组织肩负起责任,让党内监督机制得到有效运行,坚决遏制“微腐败”蔓延,为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保驾护航。
(一)创新廉政教育方法,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教育在先,关口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组织基层项目党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推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上廉洁党课、警示教育案例学习、参观廉政基地、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等方式,及时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注重源头防腐。制度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尤其是规范项目腐败易发环节的运作流程,对于约束项目关键核心岗位人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结合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不断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实施办法》《党风廉政承诺制度》《廉洁从业告诫谈话制度》《项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台账》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常态化开展制度清理专项行动,简化流程、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体系,为规范项目管理、遏制项目腐败行为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强化关键环节岗位监督,实行重点盯防。以物资设备采购、劳务队伍选用、选人用人、工程量计价结算、资金拨付等腐败易发生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加强过程控制,防止暗箱操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工会组织及行政职能部门各监督主体的作用,通过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制衡,加大监控力度,贯彻执行工程项目重要事项“会签制”确保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促进项目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四)建立特色惩防体系,着力系统监管。构建具有项目特色的惩防体系,对于工程项目的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要坚定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的要求,持续推进特色惩防体系构建步伐。通过在工程项目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建立党风廉情监督员制度,树立廉政公示牌、设立举报箱等方式,使廉政监督从上至下,人人可参与,从而构建有效的监督网,挤压腐败的操作空间。
(五)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加大追责力度。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筑央企纪检组织要坚定地扛起监督职责,加强对工程项目违规违纪案例的查处力度,既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措施,也是取信于职工群众的重要途径。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项目现场管理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不落实、招投标落实不过硬、安全责任事故频发生、存在管理性亏损等所引起的失职、渎职,造成项目管理混乱、效益流失、企业信誉受损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坚决处理、绝不手软,这样才能有利于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用权行为,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预防项目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