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5日以来,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促进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认真学习股份公司《关于全公司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党中央、中央纪委建设一支合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坚强决心和股份公司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围绕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三个方面开展自查,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切实促进作风转变,增强履职能力。
二是深入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 “四个意识”、中央八项精神、反对“四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逐项检查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形成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为整改阶段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坚持将整改工作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边自查,边整改。针对自查出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服务基层有待加强、创新意识有待加强、“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监督的刚性需要加强、“三转”尚有差距、工作效率及质量有待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沟通谈话制度落实存在差距、制度的针对性需要加强等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建立起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注重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加强举一反三,在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系统管理体系,做到整改治理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下步,公司将按照“三转”要求,建立健全违规打听案情和过问干预纪律审查工作备案报告、纪检监察干部岗位交流和轮岗、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履职承诺、以及请销假纪律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