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借支解答
针对集团公司员工对目前备用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疑问做一个解答
1.备用金是什么?
答:备用金是指企业支付给职能部门和员工零星开支或差旅费等使用的款项。但不包括支付的各类押金和材料预付款等。
2.备用金能借吗?
答:能,但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借支,并及时报销冲账。
3.备用金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集团公司本部:一次性备用金单笔借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不含5000元),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借支金额在5000-30000(不含)元的,由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会签审批;借支金额在30000元—50000元(不含)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50000元的,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
局管项目部备用金借支,2000元以下(含2000元)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实行党政联签;
各子分公司应结合具体情况,规范备用金审批手续,各级审批金额权限不得高于集团本部。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党政联签。
4.备用金的借支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一事一借、专款专用”的原则。个人挂支一次借支原则上不得超过3万元。项目部挂支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个月备用金余额不得突破15万元。
二是及时冲账原则。因增值税专票抵进时效短,备用金支用后,借款人必须在15天内(驻外办事处人员为30天内)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有特殊原因,可延迟报销,但不得超过30天。
三是坚持 “前款不清、不得续借”原则。
四是严禁无实质业务发生,备用金整借整返或大额返还。
五是为规避审批冲突,各单位主要领导不得挂支备用金。
六是食堂负责人借支周转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充当“第二出纳”,或将备用金转借他人。食堂要按月盘点,尽量减少备用金挂支,季度清零。
七是力推零备用金制度,对零星款项支付,尽量不挂支。倡导经办人使用银行贷记卡支付,凭票及时到财会部门报销。
八是审批领导不得拖延审批,不能在一周内审批的,应交由财务部门先请示,进行网络审批。
九是财务部门不得拖延入帐,需在接受单据三日内审核入帐;审核不能通过的,亦在三日内返回报销人。
十是属于禁止挂支款项,领导不可审批,财务不得办理,内容包括:
①材料及零星材料、办公用品款,应集中采购和网上采购。
②劳务费用、分包支出及征拆补偿等其他对外单位及个人人员的支付。
③车辆、设备租赁费用及相关油料、运输、修理费用支付。
④应取得增值税专票,且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其他较大金额对外支付。
5.违反备用金管理规定怎么处理?
答:一是财会部门将加大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清理,对超过一个月未归还的备用金,如无单位总会计师或主要领导批准的延迟手续,财会部门直接在借支人员工资中扣取;
二是对超过一个季度仍未归还备用金的,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