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既反映了时代精神,具有时代特点,又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具有民族特点,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与时俱进。
荣辱观属于道德范畴,道德关乎做人处事的根本问题,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在于知荣、明耻。荣之者,族群和社会教而化之,人们知而行之,敦厚醇和的高尚风气渐成;耻之者,族群和社会戒而禁之,人们知而忌之,卑劣低俗的风尚终消。
荣辱观更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 “纯粹理性”,而荣辱观则是“实践理性”,是人们实实在在应该怎么做(“八个为荣”)、不应该怎么做(“八个为耻”)的行为规范和评价尺度。因而,道德的关键在实践,落实的着力点是全体公民。
细细品读“荣辱观”,让我们有了一种重新回到课堂的感觉,仿佛是对自己灵魂的一次净化,在心灵得以洗练的同时,也让我们反思该如何在社会的大课堂里,堂堂正正地做人与处事。
“荣辱观”中的“八荣”,是从肯定的方面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精辟概括,它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集中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中的“八耻”,是从否定的方面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深刻阐释,揭露了种种社会丑恶现象,彰显的是针砭时弊的自我解剖精神,若以知耻而后勇的态度对待之,那我们就有理由期待一个更适合协调发展的净化的社会环境的出现。
国企员工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理当成为倡导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理应以“荣辱观”的标尺认真地重新量度自己,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中,把“八荣八耻”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我们相信,如果我们都成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倡导者、实践者,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优化公共环境,我们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就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